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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案开庭 驾车逃离现场,属逃逸行为

导读:交警认定,肖某萍醉驾超速,未发现在前方通行的电动车,是形成事故的主因;谢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车,在设有非机动车道的事故地段,行驶在机动车道内,是造成事故的次因。

湖南娄底28岁宝马女司机肖某萍醉驾、超速,追尾骑电动车的谢女士,将其拖拽2公里。日前,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受害者家属处获悉,案发半年后,4月11日,肖某萍涉嫌交通肇事和危险驾驶罪一案将在娄星区法院开庭。

“我妻子现在还不能说话和走路,不能参加庭审。”丈夫周先生略感遗憾的是,病床上的谢女士无法看到肇事者出庭受审,“我们希望公平公正公开判决。”

4月11日开庭审理

宝马女司机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将出庭受审

4月11日上午9时许,该案将在娄星区法院开庭审理,28岁肖某萍被控交通肇事和危险驾驶罪将首次出庭受审。受伤者谢女士的父母和弟弟将参加庭审。

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案开庭 驾车逃离现场,属逃逸行为

娄星区检察院出具的《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证实,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肖某萍涉嫌交通肇事、危险驾驶一案,娄底市公安局于2022年12月16日向检察院移送起诉。

醉驾超速38%逃逸

宝马追尾电动车最终被执勤交警截停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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