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交警认定,肖某萍醉驾超速,未发现在前方通行的电动车,是形成事故的主因;谢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车,在设有非机动车道的事故地段,行驶在机动车道内,是造成事故的次因。
周先生表示,据他了解,肖某萍当晚在车上两次给人打电话,曾提到“我好像撞到一个人”?
事发当天,肖某萍参加什么酒局,究竟喝了多少酒?案发已经半年多,作为受害者谢女士的丈夫,周先生至今都没搞清楚。醉酒造成如此严重后果,他认为总得给个解释和理由吧,希望此次庭审,这些疑问能破解。
对于肖某萍的性格和脾气,周先生也是一无所知,“我都没见过面,听说她有一个5岁的孩子。”
超速来不及反应
受害女子无法表达拖拽,只知道被车撞倒
周先生略感遗憾地表示,妻子是面部朝下被拖拽,全身1/3的地方严重擦伤,造成特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妻子现仍在医院救治,无法参加此次庭审,妻子的身体状况不容乐观。
“目前我妻子还在康复期,她现在生活不能自理,说话也不能说,路也不能走,吃饭虽然可以吃了,就是每次进食时间比较长,喝水的话还是有点差。”
周先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妻子的意识时好时坏。“她的意识有时比较模糊,有时候清醒,她现在语言无法表达当时被拖行的情况。”
周先生强调说,肇事宝马车车速很快,妻子根本来不及反应,“肇事车辆超速了38%,因为事发路段限速是50公里/小时,她的车子当时的时速有69的样子。”
记者通过周先生,询问谢女士案发当晚被拖拽的情形。周先生反馈记者:“我问她,她说她只知道她被车子撞倒了,她骑电动车当时行驶在快车道上,那个小轿车(肖某萍驾驶的宝马)是从她后面追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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