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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案开庭 驾车逃离现场,属逃逸行为

导读:交警认定,肖某萍醉驾超速,未发现在前方通行的电动车,是形成事故的主因;谢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车,在设有非机动车道的事故地段,行驶在机动车道内,是造成事故的次因。

或致残成植物人

后续费用难定,受害者家属暂不考虑民事诉讼

此次庭审前,周先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妻子已从重症监护室转到康复科治疗,家属商议后暂时考虑不提起民事诉讼。

“我不好估算后期的各种费用,她到底能不能治好,能不能走路,如果不能走路,那就是植物人、残疾人,那个费用不好框算;如果将来能够走路,那可能又是一种算法。”

“我想以后再提民事诉讼。”周先生解释了没有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委,“因为后续的医药费用暂时无法确定,到底还要花多少钱,还要治疗多久都不好说,现在已经花了90多万元了。

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案开庭 驾车逃离现场,属逃逸行为

肇事者家属致歉

受害者丈夫称对方没诚意没答应签谅解书

周先生透露,此次开庭前的4月7日,娄星区法院通知他们家属到法院。“把我叫到法院去,主要还是肇事者家属想叫我们给她(肖某萍)谅解,我们没有签谅解书。”

周先生表示,当天在法院,肖某萍的家属代表她向受害方致歉。“她父亲跟她老公道歉了,说出了这个事,实在不好意思,也就是口头上说了(道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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