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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强奸案一审宣判:男子获刑3年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导读:  12月25日上午,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一审宣判,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男方亲属、被告人母亲甄女士在宣判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法庭定罪的理由是女方反对婚前性行为,比如说女方问我儿子,我儿子说‘订婚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人家说‘强暴我闺女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当时我儿子就‘嗯’了一句,就说我儿子承认了。”

  甄女士明确表示:“我儿子不接受判决,法官问我儿子时,我儿子当庭就提出上诉。”

从儿子涉案被抓到12月25日判决,时隔203天,甄女士第一次看到儿子。

订婚强奸案一审宣判:男子获刑3年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在法庭上终于见到我儿子了,他都瘦了,脸色白得一点血色都没有,我不知道他在里面受了多大的压力。”

  甄女士说:“我儿子和女方订有婚约,而且给了她10万彩礼,他俩搂搂抱抱进了婚房以后,我儿子没有强奸她。”

  甄女士和律师沟通得知,案发当天,儿子和女孩在婚房里发生关系后,女孩还洗了澡。“他俩发生关系后,女孩在婚房洗澡后,就跟我儿子要彩礼,要房本加名字,我儿子就跟她说不妥嘛,她就生了气。”

  知名律师殷清利向记者证实,11月28日他介入辩护,共提交26份申请、1份撤诉意见,合计3万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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