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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强奸案一审宣判:男子获刑3年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导读:  12月25日上午,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一审宣判,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男方亲属、被告人母亲甄女士在宣判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5月2日,按照当地风俗,女方举行回门宴。当日下午,两位准新人回到婚房发生关系。

  “女方当天让我儿子马上回家要房本,加上她的名字,把后面迎娶时要给的另外10万元彩礼给她。当时我们没有那么多钱,房本也不在手跟前,她就闹情绪,告我儿子强奸。”

  甄女士告诉记者,当日准丈母娘找准女婿谈话并录音,要求必须房产证上加名并补上剩下10万元彩礼。

订婚第4天,也就是5月4日,女孩向阳高县警方报案称被小伙强暴。

订婚强奸案一审宣判:男子获刑3年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甄女士说:“5月4号,我在县公安局当着民警的面写了保证书,承诺给她加名。5月5号家人拿回来房本,但女方说晚了,说不珍惜她。”

  5月5日,甄女士的儿子涉嫌强奸被警方从婚房带走立案调查,后被刑拘,6月26日被起诉到阳高县法院,8月24日开庭。

  甄女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今天上午8点半在阳高县法院,“从开庭到宣判最多也就40多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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