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我不是不想掏罚款,就是想不通亲戚家两个14岁和15岁孩子在我店里帮忙,怎么就成雇佣童工了?铜川市民苏先生向华商报记者反映,他妻子开...
“我觉得他们是在钓鱼执法,‘诱骗’孩子签合同是为了固定证据。”苏先生说。
孩子家长:就是想让娃去锻炼一下,没想着让娃赚钱
“孩子暑假在家里没事,我们刚有了老二,就是想让孩子去他店里锻炼一下,就当我们亲戚之间相互帮忙,没想着让孩子赚钱,不知道咋就成童工了?”孩子家长王先生告诉记者,“当初想着这事也没有啥,就当是让娃来这里锻炼一下,没想到还连累亲戚被处罚了,太不好意思了。”
铜川市劳动监察保障支队:雇佣童工事实存在,处罚手续符合规定
对于店主的质疑,铜川市劳动监察保障支队审理科科长严先生表示:“没有‘诱骗’,也不存在钓鱼执法,我们关于童工的认定是多方面的,《暑期工劳务合同》只是一个佐证,我们还有当时调查的笔录、孩子工作的既定事实视频、店家承认孩子在此工作的笔录等多方证据进行相互印证。”严先生说,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认定雇佣童工,让孩子补签《暑期工劳务合同》只是一部分证据的补充佐证。
铜川市劳动监察保障支队的调查笔录、执法记录仪相关视频中,工作人员和孩子的对话有:“在这给你们发多少工资?啥时候发?”“说的是1500元,每个月10号,但是还没有发。”
“虽然他们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但我们从视频和笔录中可以断定,他们和孩子之间存在雇佣关系。”严先生表示,此事属于雇佣童工。“当时工作人员调查完以后,把他们叫到办公室,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让他把孩子给人家父母送回去,并给我们拍照确认。”严先生说,2022年7月26日给苏先生他们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烧烤店的法人代表也已签字确认。
在《责令改正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显示,该烧烤店在2022年7月18至19日招用未成年人张一、张三(均化名)时长为2天;7月1日至7月26日招用未成年人小一(化名)从事服务员工作,时长26天;6月24日至7月26日招用未成年人小二(化名)从事服务员工作,时长33天。店方以上行为违反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第一款: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而苏先生烧烤店招用的张一、张三、小一、小二均未满16周岁。在相应的《执法文书送达回证》中,均有烧烤店法人代表的签字。
“依法严格来说,孩子父母也有责任”
“2022年9月6日,我们就给他们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我们电话告知来领取的时候,法人代表说人在外地,让店里的人带着公章过来代取,虽然店方不承认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但我们这边都有记录和签字。”严先生表示,只要是未成年人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实际性工作,无论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发放报酬,均可被认定为雇佣童工(文体领域国家特批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