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医生让患者去院外指定药房拿药 药房和医院到底什么关系
近日,有读者向大河报邻妹妹反映,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人民路19号的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儿童医院)违规开设由企业负责经营的非公益性药房(春秋大药房)。患者在该院就诊后,医生开出药单,却让去院外的该指定药房拿药。
如果在正规医生的指引下,患者(或患儿)使用院外的相关药品或制剂,一旦出现安全问题,谁来为此担责?
带着市民的疑问,大河报·豫视频记者进行了采访调查。
体验:公立医院医生开的药单,须到院外指定的经营性药房取药
4月1日上午,记者来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路19号的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儿童医院)2号楼1楼儿科门诊的11诊室。
一名郭姓主任医师开具了两个药单条,一个单子提醒到该院1号楼1楼登记取药。另外一个单子上的“鼻腔护理液”提醒“取药地址”为“出医院大门右拐20米春秋大药房”,缴费方式提醒是“拿就诊卡在春秋大药房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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