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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业主购74平房屋套内仅40平 相差的35平方米是公摊面积

导读:河北业主购74平房屋套内仅40平 相差的35平方米是公摊面积 其中,曹某称自己的客户都是在对房屋实际面积知情的情况下,才会签订购买合同。曹某表示,会查询相关订单再回复。而王某则称对此次交易不知情。

  澎湃新闻多次尝试联系万和新城开发商,未果。而郑女士则表示,将继续维权。

  律师说法:

  对此事,上海浦深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紫东表示,购房合同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徐紫东律师认为,本案中,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写明公摊的具体部位、面积大小等,则侵犯了郑女士的知情权。

  对公摊面积如何界定,徐紫东称,原建设部对分摊面积曾作出相关规定: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第十一条的规定,“各套(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乘以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得到购房者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河北业主购74平房屋套内仅40平  相差的35平方米是公摊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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