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近日,一起涉及亲情与财产的案件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北京东城法院判决支持单身母亲起诉不孝儿子,要求其返还购房款370万元。这起案件...
庭审中,杨晴和杨阳对于购房款的性质产生了分歧。杨晴认为这370万元是借款,而杨阳则坚称是母亲的赠与。母子之间并没有签署任何书面文件或有口头约定,因此案件的争议重点就在于各方对款项性质的解释和证明。
最终,东城法院裁定杨晴胜诉。法官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事实的证明标准高于一般待证事实。杨阳并没有提供任何明确表达母亲赠与的证据,仅通过母子关系的存在以及款项用于购房的事实进行推定。
在聊天记录中,杨阳明确表示愿意归还这笔款项给杨晴,这证明了他对归还的同意。因此,法院认定杨晴向杨阳支付的370万元为借贷,并判决杨阳返还借款本金。
这起案件涉及到了赡养义务的争议。在我国传统观念中,父母帮助子女购房被视为常态,但并非法定义务。相反,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父母的法定义务。
如果法院将出资行为默认为赠与,即使子女未履行赡养义务,父母也可能因此面临丧失财产和住所的风险。因此,为了维护公平正义,法院判决支持杨晴追回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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