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7月7日,海关总署表示,为防范受到放射性污染的日本食品输华,保护中国消费者进口食品安全,中国海关禁止进口日本福岛等十个县(都)食品,对...
7月7日,海关总署表示,为防范受到放射性污染的日本食品输华,保护中国消费者进口食品安全,中国海关禁止进口日本福岛等十个县(都)食品,对来自日本其他地区的食品特别是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严格审核随附证明文件,实施100%查验。
哪些属于与日本福岛核污水相关、“存在风险”的进口产品?消费者如何鉴别这类产品?
记者注意到,早在2011年,我国就开始对日本福岛县等可能遭受核污染影响的日本进口食品进行入境管理,国家原质检总局发布《关于禁止部分日本食品农产品进口的公告》,公告明确指出,禁止进口日本福岛县、栃木县、群马县、茨城县、千叶县的乳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水生动物及水产品。
公告要求加强检测这些地区生产的其他输华食品农产品中放射性物质浓度,对日本其他地区生产的输华食品农产品一并予以监测和风险分析,严防受放射性污染食品农产品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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