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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用儿子名字开店被大企业起诉 段女士表示难以接受被诉现实

导读: 段女士表示难以接受被诉现实,“如果非要说跟他们公司有一丁点刻意臆想出来的联系,可能就是我把门面招牌做成了‘博阳窗帘”,可我平时就是这么叫我儿子名字的,仅仅只是觉得这样称呼更亲切一些而已。”

诉状中,宁波博洋家纺公司认为,被告“运城薛博阳窗帘店”通过注册与博洋商标近似的个体工商户,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销售侵犯宁波博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享有商标权的产品,侵权时间长,影响面广,足以认定其侵权恶意明显,情节严重,能适用惩罚性赔偿;同时被告在使用与“博洋”近似的标识时,经营与原告同类产品,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宁波博洋家纺公司的诉讼请求为:判令商户停止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停止使用与“博洋”字样近似的个体工商户名称并予以变更登记;赔偿其侵权损失及维权费用共计12万元;商户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女子用儿子名字开店被大企业起诉  段女士表示难以接受被诉现实

  “我营业执照名称是薛博阳窗帘店不假,但我并未以‘博洋家纺’名义开展过任何业务,我最多是以自己的‘博阳窗帘’店铺名做点窗帘制作、售卖、安装,靠此养家糊口而已,而且我店里的窗帘制品并没有标注任何有关‘博洋’的商标。”段女士称,她从未假借“博洋家纺”名义做过任何一笔生意,“我在山西,对方在浙江,在我接到法院传票之前,我根本就不知道有这样一家公司,更想不到对方不远千里过来起诉我。”

  公开信息显示,宁波博洋家纺公司隶属于宁波博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后者曾多次入围浙江省百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企业500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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