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赵辰雷娱乐网>娱乐八卦 >   正文

女子用儿子名字开店被大企业起诉 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

导读:“薛博阳是我儿子,我用自己儿子名字登记营业执照,怎么就被起诉了?”近日,山西运城的商户段女士收到了一张起诉书,顿时感觉哭笑不得

针对上述事件,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天彬律师则表示,根据《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不过,本事件中,“薛博阳”是商户本人的儿子,商户经过登记,使用“博阳窗帘”字眼,从性质、情节考虑,从生产、经营角度考虑,不能过度适用《商标法》,不能轻易认定构成侵权。

女子用儿子名字开店被大企业起诉 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

  蓝天彬强调,单从法条字面意思来看,商户有侵权之嫌疑,但是否构成侵权,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综合判断,“商户用儿子名字来做招牌,如果认定为对博洋家纺构成侵权,有过分扩大化保护商标之倾向,与法理精神不相符合。因此,是否认定为侵权,要慎重而全面地考虑,争取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