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刚刚过去的“五一”小长假,在浙江金华横店影视城发生的疑似“婆孙插队”一事,多个相关话题冲上热搜。两名“插队”当事人在互联网上遭到无数网友指责,同时引发网友关于“插队”的热烈讨论。更有甚者,将两人做成卡通形象车贴,配上“我就要插队”“我们不是好惹的”文字广为传播。
四川法之缘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唐超认为,对该两名游客涉嫌插队的不文明行为,网友或媒体在发布相关视频的时候,涉及个人隐私部分应当进行马赛克处理,部分网友将未经面部处理的视频发布至公众平台,涉嫌侵犯两人的隐私权。
另外,个别商家将两名插队游客用漫画造型做成“表情包”并且衍生出各类商品进行销售(其中包括:车标、贴纸、衣服等)的行为,涉嫌侵犯两人的肖像权;部分网友对其进行辱骂、人身攻击,甚至通过“人肉”等方式获得其个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线下对其进行跟拍,严重影响到其现实生活,侵犯两人的隐私权,明显超出合理边际。
唐超说,社会对不文明行为的批评监督,须合理合法,应当守住道德谴责与“网暴”区分的底线,不能违背法律法规,更要符合社会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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