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男子申请返还27年前被扣黄金遭拒 向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申请复议。 两个月后,栖霞市公安局以该赔偿请求已超两年的法定时效为由,决定不予赔偿。王好泉不服,向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申请复议。
王好泉委托的代理人、律师张铁雁介绍,在“赔偿请求人请求公安机关返还被扣押黄金”这类案件中,如果公安机关未对涉案黄金作出处理或未将处理决定送达被扣押人,应视为对涉案黄金的扣押处于持续状态,赔偿请求人申请赔偿就不存在“赔偿请求已超过法定时效”的问题。
张铁雁举例介绍,其办理的“马光辉5公斤黄金被扣案”中,赔偿义务机关——青海省公安局厅就曾以“超时效”等理由拒绝赔偿。马光辉向公安部申请复议后,公安部于2020年9月25日作出决定,责令青海省公安厅自收到该决定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其中,关于是否超过赔偿请求时效问题,青海省公安厅认为,该案案发时间为1994年8月,黄金没收上缴时间为1994年8月27日,具体行政行为已实施完毕,马光辉2016年6月申请国家赔偿已超过2年的赔偿请求时效。公安部认为,虽然扣押涉案黄金发生在《国家赔偿法》1995 年1月1日开始实施之前,但青海省公安厅未提供证据证明已对涉案黄金作出处理并将处理决定送达马光辉,应视为对涉案黄金的扣押处于持续状态,应当认定马光辉提出赔偿申请适用《国家赔偿法》,且未超过赔偿请求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