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男子无儿女8名亲戚争房产 到底怎么回事 刘老伯的外甥、外甥女、外甥女婿、外甥媳妇等7人将刘老伯的侄女朱女士起诉至上海浦东法院。原告7人诉称,刘老伯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去世时亦无第一、二顺位法定继承人,原、被告共同对其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可根据《继承法》分享刘老伯的全部遗产
什么是代位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
第十四条 被继承人在民法典施行前死亡,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其兄弟姐妹的子女请求代位继承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但是遗产已经在民法典施行前处理完毕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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